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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17:25:00 来源:区党群工作部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

政策(修订)〉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街镇党(工)委和办事处(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经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实施细则(试行)

贯彻落实《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导产业企业人才认定流程和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对象

全职在三江新区主导产业企业(以最新的《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为准)工作的在职员工

二、申请条件

(一)新引进人才。按程序向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提交引进人才需求申请,经批复同意后新引进的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产业人才目录》(附件1标准的D类及以上人才

(二)存量人才和其他新入职人才其他符合《宜宾三江新区产业人才目录》标准的人才。

三、办理流程

(一)新引进人才(仅限D类及以上人才)

1.提交需求。用人单位应于每季度末(3月、6月、91220日前下一季度新引进人才需求申请资料附件3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三江新区港园路西段与新田湾路交叉口,联系电话:08312026333,下同)。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需引进顶尖专家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一事一议提出需求计划。

2.审核批复。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企业引进人才需求申请报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区党群工作部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综合研判企业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人才引进名额后予以批复。其中,C类及以下人才引进需求由区党群工作部审批;B类及以上人才引进需求,经区党群工作部审核后,报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未经批复自行引进的人才,不作为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不享受新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3.公开引进。经批复同意的引进人才需求,由区党群工作部通过官方渠道统一进行发布,各企业按程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4.备案认定。新引进的人才入职后,用人单位应次季度首月25日前将上一季度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资料(附件2)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程序进行资格初审、征求意见、进行复审、审定公示后予以备案认定。企业或个人未按规定按时提交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资料的,不作为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不享受新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注:市级人才政策保障的国有企业,按市级相关要求开展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不再通过三江新区进行新引进备案认定。)

(二)存量人才和其他新入职人才

1.自主申请。本人将申请资料(附件2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本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汇总、审核,形成《关于对XXX名同志进行人才认定的请示附件5于每季度首月(1月、4月、7月、10月)15日—25(不含节假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资格初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公司情况、个人信息、资格条件等相关资料进行初审。

3.征求意见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初审通过后,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企业是否存在不适宜申请人才政策的情况,具体要求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名录库入库管理办法(修订)》(宜三江人才领办发〔20242号)

4.进行复审。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符合人才认定条件的对象移交区党群工作部。区党群工作部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

5.审定公示。区党群工作部复审通过后,按程序提请部务会审定,通过后按程序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B类及以上人才经部务会审议后,须提请区党工委人才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6.发文认定。公示无异议的,印发正式文件并纳入相应类别人才库,认定结果作为各类人才享受政策补助的依据。(说明:以管理层岗位等条件确定人才类别后,岗位或相关资格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动态调整。)

四、人才区内流动

各主导产业企业已认定人才流动到区内其他主导产业企业的,由新入职单位将《关于延续XXX人才认定结果的申请》(附件6,于每月15日—25(不含节假日)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延续原人才认定结果,并在现工作单位继续申请相关人才政策。因违法违纪等相关原因被开除、辞退的,原则上不予支持并取消享受三江新区人才政策。

五、其他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区企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企业和人才宣传力度,引导企业和人才按照相应时间节点要求,做好人才需求备案、认定等相关工作,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解释,确保人才政策落实到位。

(二)严肃工作程序。区党群工作部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人才引进、认定等相关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规范有序组织好人才引进、认定工作,对存在徇私舞弊或者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监督管理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必须确保提供的相关认定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用人单位或人才本人存在提供虚假认定资料骗取人才身份及政策资金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财政资金,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宜宾三江新区产业人才目录

2.人才认定资料清单

3.关于XX年第X季度新引进人才需求的请示

4.关于XX年第X季度新引进人才备案认定的请示

5.关于对XXX名同志进行人才认定的请示

6.关于延续XXX人才认定结果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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