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须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且应在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开。现我局公开近期已办结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特此说明。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撰稿人:廖镭
审核人:周恋枚
签发人:宋蜀豫
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文件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办结时,须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且应在作出许可决定7个工作日内公开。现我局公开近期已办结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特此说明。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6年4月29日
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撰稿人:廖镭
审核人:周恋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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