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关于《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片区A-01-04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满足新区人口集聚与城市功能升级带来的公共交通增长需求,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覆盖广度和运行效率,通过对全区公交场站进行研究分析,发现东山片区存在无交通场站的问题,拟通过利用零星未利用地增加交通场站,对片区功能进行优化调整。现拟启动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片区A-01-04地块详细规划调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2026年3月10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了该地块详细规划调整方案。调整后的用地指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要求,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指标
本次调整地块范围位于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片区,用地面积约217.82亩(约145213.23平方米),且地块部分已出让。本次仅对未出让或划拨范围进行调整。
A-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面积约217.82亩(约145213.23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0.8个配置。
二、调整后指标
A-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用地面积约208.73亩(约139153.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5,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该地块已出让,保留原规划指标。
A-01-06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20802)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用地面积约9.08亩(约6055.2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2米,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停车位按《宜宾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4版)》要求配置,社会停车位配置不少于11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按照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831—2108133
附件:1.拟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2.指标论证方案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6年4月30日
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撰稿人:廖镭
审核人:周恋枚
签发人:宋蜀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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