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关于《宜宾三江城市生活配套片区C-06-03、C-06-08、C-06-09(b)地块详细规划调整》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满足城市生活配套片区公共交通出行需求,破解居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依据宜宾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出的用地需求,结合我区对全区公交场站的研究分析,发现滨江片区存在公交线路不足、班次较少等问题,有必要增加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优化调整该地块规划指标体系。现拟启动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片区C-06-03、C-06-08、C-06-09(b)地块详细规划调整工作。根据相关规定,2026年3月10日,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了该地块控规调整论证。论证后的用地指标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版)》要求,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指标
本次调整地块范围位于三江新区城市生活配套片区,用地面积约68.42亩(约45614.41平方米)。该地块范围未出让或划拨且为国有建设用地。
C-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用地面积约3.70亩(约2469.46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20米。
C-06-08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U31),用地面积约6.12亩(约4079.9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
C-06-09(b)地块,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用地(B3),用地面积约58.60亩(约39065.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配置。
二、调整后指标
C-06-03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20802)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120803),用地面积约9.82亩(约6549.2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6,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20%,建筑限高12米,公共交通场站用地停车位按《宜宾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4版)》要求配置,社会停车位配置不少于11个。
C-06-08地块,用地性质为消防用地(1301),用地面积约6.13亩(约4084.99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20米,停车位按《宜宾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4版)》要求配置。
C-06-09(b)地块,用地性质为娱乐用地(0903),用地面积约52.51亩(约35004.3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45%,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限高40米,停车位按《宜宾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24版)》要求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规定,现按照程序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期: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30日
联系电话:0831—2108133
附件:1.拟调整地块位置示意图
2.指标论证方案
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2026年4月30日
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江新区分局
撰稿人:廖镭
审核人:周恋枚
签发人:宋蜀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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