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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养老领域)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10-31 16:44:22 来源: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选公告


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选人”)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亿元公司债券(养老领域)。依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和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需招选具备相应资质的主承销商协助公司完成债券的申报与发行工作。参选人为具备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负责本次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并为本次债券出具审查意见。为了保证本次债券发行工作质量,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主承销商招选工作。请符合本次招选要求的证券公司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养老领域)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二)发行人: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发行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一次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3+2年或5年(不超过5年),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

(五)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增信措施:AAA国有企业增信。

二、服务内容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对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要求,中选单位作为主承销商为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制作公司本次债券发行有关材料上报证券交易所审核,在获得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根据公司要求进行本次债券的发行与承销;

(二)负责组织、协调、配合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专项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本次债券发行成功后的有关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的资金监管(不再收取监管费)、受托管理(不再单独收取受托管理费)、信息披露、债券本息兑付工作、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如需);

(四)按照交易所等主管机关的要求,协助公司披露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债券发行要求的其他工作。

具体服务内容以公司与中选主承销商签署的承销协议为准。

三、招选要求

(一)承诺余额包销。

(二)本项目可采用一家证券公司单独参选,也可采用两家证券公司组成联合体参选。

(三)联合体采用主承销商团(牵头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方式承销。具体约定为:由综合评分排名前两位的合格参选人组成主承销商团,其中,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合格参选人原则上为主承销商团的牵头主承销商,综合评分排名第二位的合格参选人为主承销商团的联席主承销商。若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合格参选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为牵头主承销商,联合体成员为联席主承销商。

(四)招选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第二位和第三位的合格参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排名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为本次公开招选的中选人。综合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招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若出现并列第一的情况,由业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五)中选人应认同并遵守招选人制定的销售规则。原则上占用招选人银行授信额度的销售额由招选人按销售规则分配,分配比例由招选人综合考量中选人自有投资额度、营销非银机构销售额、营销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申报发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在余额包销环节履行认购额度承诺等因素统筹确定;其余销售额(非银机构投资额、非授信银行销售额等)采用竞争性销售。

非授信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在本次招选开选日之前未曾向招选人授信的金融机构。

(六)中选人应按招选人要求尽快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所需的材料。如因中选人原因未按招选人要求完成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发行材料等工作,则视为中选人未履约,招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或由分销商参与本次债券发行。

四、参选人资格

(一)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具有作为公司债券主承销商的资格。

(三)具有中国证监会承销与保荐业务资格的总部法人机构。

(四)最近一年(2024年10月31日至递交选聘申请文件截止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和承销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且处于持续状态;截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在公司债券及其他债券融资品种发行业务中,未处于暂停相关业务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无法作为债券承销商的状态;未处于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状态。

(五)作为主承销商已成功发行并承销过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仅获得有权部门核准但尚未进行任何一期发行的不符合此情形)。

(六)不同参选人不得存在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每个参选人仅能委派一个授权代表人,不同参选人不能委派同一授权代表人。

(七)本次招选接受联合体参加。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视为一个参选人。参加招选的联合体应符合下述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参选人的上述资格要求。

2.联合体在参选前应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签订联合体协议,在招选申请文件中予以明确,参选时应以联合体确定的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报名和招选。

3.联合体在参加招选时,报价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确定后出具承销费用报价函(双方均需盖章响应);综合实力、承销商业绩只能由联合体自主选定一方填报后,由该方盖章确认;发行方案由联合体各成员统一制作,并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双方均需盖章);服务时间承诺由联合体各成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承诺(双方均需盖章)。

4.联合体各成员仅参与一个联合体的组成,且不以非联合体形式重复参加,否则废除参选资格。

五、获取招选文件

本次主承销商服务采购招选仅接受网上报名。请于20251031日至20251114日将加盖公章的总部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金融从业相关证照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联系人员邮箱(邮件名称参考格式:美成投资公司-XX机构-联系方式)。我公司收到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后将招选文件发送至报名参选人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1.开选时间:2025112515 00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接受。

2.开选地点: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一段长江大桥北桥头盛世临港三江集团大厦12楼1号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选人: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女士

电话:18308175815

邮编:644000

八、服务项目咨询电话

孙女士 13088330802



来源: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撰稿人:孙悦铭

审核人:宋宇

签发人:周国强

责任编辑:孙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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