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关于发放李嘉洋同志安家补助的公示
根据《〈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修订)〉安家补助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李嘉洋同志经个人申请、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符合提前一次性发放宜宾三江新区安家补助要求,经研究,拟发放安家补助,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4日—1月27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干部、群众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公示对象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书写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人才人事局)
受理地址:白沙湾街道国兴大道沙坪路段9号数据中心617室
联系电话:0831-2026333
附件:李嘉洋同志安家补助发放情况
宜宾三江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1月23日
撰稿人:刘青山
审核人:龚艺
签发人:李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