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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局关于发布三江新区首批产业科研平台需求榜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16:21:17 来源:宜宾三江新区科技创新局、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局

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宜宾三江新区产业科研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宜三江招办发〔20266号)工作要求经区党工委科技委研究决定,发布三江新区首批产业科研平台需求榜单电池检验检测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行业领军企业揭榜有关要求如下。

一、榜单内容

二、揭榜企业基本条件

(一)拥有先进研发能力揭榜企业应具有优秀的研发团队,稳定输出技术成果,有良好的市场基础,能有效支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具有相关荣誉资质。揭榜企业应为行业领军企业或其控股子公司。

(三)科技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并重。揭榜企业需同步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原则上,揭榜企业应设立其控制的产业科研平台项目公司和产业化应用项目公司。揭榜企业不宜设立项目公司的,且已在三江新区注册的,揭榜企业可作为产业科研平台和产业化应用项目公司。

三、产业科研平台项目公司基本要求

(一)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二)研发投入。产业科研平台年均研发投入占三江新区财政支持比重不低于60%5年内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所获三江新区财政支持资金的1倍。

(三)招才引智。签约后5年内, 全职人员不少于80人,全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全职硕博人员不少于20人。

(四)产业带动。签约后持续为宜宾本地及周边企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2年内发展成为重要科技服务业企业,5年内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不少于100次。

四、发布周期

本次榜单发榜周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683日起至814日止。意向揭榜企业须撰写项目建议书(详见附件)并于8142400前将项目建议书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工作邮箱,逾期提交项目建议书视为无效揭榜。

五、政策支持

根据揭榜企业综合实力、项目实际情况给予运营补助支持,5年最高不超过1亿元。

六、工作流程

企业揭榜后,后续将按照“行业审核—专家评审—尽职调查—综合研判—落地磋商—项目审定—项目签约”流程推进。具体可拨打下方电话咨询。

宜宾三江新区科技创新联系人覃发梅,083121089041209384224@qq.com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局联系人:仿,083121087182579221500@qq.com

附件:项目建议书(模板)

      宜宾三江新区科技创新局     宜宾三江新区动力电池局

2026731



撰稿人:覃发梅、黄  仿

审核人:廖洪辉、李乾勇

签发人:李  顺、温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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